她,是我們當中最耀眼的女孩,濃濃的眉毛,慧黠的眼神,深邃的五官,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得到她。
初認識她時 我倆雙雙乍到倫敦留學。我學金工 她唸法律。那是一段,無憂無慮的鎏金歲月。兩個小公主,我們在Notting Hill 吃冰淇淋,在香榭大道上 喝咖啡,恣意的走在青春的繽紛色彩中。
她真的是爸爸的「掌上明珠」! 我一直記得小學一二年級,學到這個成語時心中的撼動。大概我們家女兒太多,我,頂多是爸爸手上一串珠中間的一顆,所以無法想像什麼是「掌上明珠」的感覺。後來在倫敦遇到她,就覺得,掌上明珠,就是像她這樣的女兒吧。爸爸出國時不但會記得帶瓶香奈爾送她 ,還會和她一起聽Diana Krall,又有一個好酷的英文名字, 叫Serena,一定也是爸爸取的。
後來大家畢業後,有幾年的時間,各奔前程。我嫁到法國,她地球轉了一圈又回到英國當律師。幾年以後,又重拾連繫,慢慢地 才知道,當年的小公主,可愛的明珠,也有自己的困頓掙扎,自己的人生課題。
她在倫敦生活不甚開心,爸爸一聽,放下台北的繁忙事務,馬上飛去倫敦陪她喝下午茶。
掌上明珠永遠是掌上明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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